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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省级督察的企业暴露出哪些问题 |
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整改不彻底 |
加入时间:2023-09-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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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领导班子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随堂考,集团副总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座谈会,两家煤矿生产企业被深夜突击检查……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督察做法,出现在了近日湖南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中。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督促部分“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省属企业”进一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绿色转型升级,近日,湖南省第二轮第二批3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这是湖南首次进驻3个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近年来,包括湖南省在内,已有部分省份在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中将省属国有企业纳入被督察对象,例如,安徽2021年对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开展督察,江西于2021年对江西省建材集团和江西省投资集团开展督察……
这些被督察的省属国有企业有何特点?为何成为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关注的重点?在督察过程中,又暴露出了哪些问题值得其他省属国有企业注意的?
从被督察的企业类型来看,煤电、建材、有色金属领域是“大热门”
近年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在选取督察对象上,也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选取的督察对象作为参考。
从2019年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生态环保督察开始,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对6家央企开展了生态环保督察,其余4家分别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记者注意到,这些被督察的央企所属行业大致聚焦在煤电、建材、有色金属等领域。因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选取的省属国有企业,也大致聚焦在这些领域。
例如在安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中,被督察的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传统的依靠煤电发展壮大的国有企业。
安徽在今年召开的省生态环保大会上曾指出,全省产业结构偏重,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为66.2%。
而根据督察组对安徽这几家煤电省属企业的督察情况来看,企业节能降耗措施落实不力,节能降耗工作存在短板,部分下属煤矿企业电耗、水耗居高不下,能耗水平普遍不优等字眼频繁出现在督察反馈意见中,进一步证实了这些被督察的煤电企业还没有彻底转变依靠高能耗发展的老路,对绿色低碳转型工作缺乏明确的计划。
近年来,有色金属行业快速发展,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但受产业规模大等影响,碳达峰、碳减排任务依然艰巨。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低碳工艺研发应用取得重要进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而根据多省份对于省属有色金属企业的督察反馈意见可以看出,多数被督察的有色金属企业为快速实现一定规模的经济效益,在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上存在差距,对于突出问题整改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不力,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出现频率高、性质也较为严重。
同样,我国建材行业长期存在高投入、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发展问题,因而安徽省对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对江西省建材集团开展生态环保督察,也为了助推新时代建材行业绿色发展。
在对这两家企业的督察反馈意见中可以看出,建材企业存在项目未批先建、跳脱环境监管视野、污染防治不到位、固体废物处置管控缺位等共性问题。
创新探索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督察
上述提及的被督察过的省属企业,主要集中在煤电、建材、有色金属等领域。根据我国新的行业类别统计,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的项目暂时列入“两高”(即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统计。
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工业占全国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的80%左右,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石化、化工、煤化工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又占到全国工业排放量的80%以上。遏制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盲目发展,是确保全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
除了对于“两高”项目聚集的省属企业开展督察以外,江西省还对省投资集团进行了督察。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西省省属重点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集团管理企业逾200家,集团产业涉及能源、环保、数字、基建、路桥、金融等业务板块,90%以上的产业集中在关系江西省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投资导向、结构调整和资本运营的重要作用。
从对重点行业的国企进行生态环保督察,到对省属投资性企业进行生态环保督察,进一步体现了江西省生态环保督察的不断深入,在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中融入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思考,这对于全国其他省份也具有借鉴意义。
而对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督察反馈意见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例如下属多家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开发地的生态治理修复责任未压实、遵守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不严以及环境风险防范不力、环境风险隐患较多等。
虽然暴露出的是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问题,但是其他省份的投资集团也需要引起重视,为后续可能接受督察做足充分的准备。
共性问题较为集中,暴露出省属企业绿色发展中的短板
根据公开信息,各个省属企业在被督察的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千差万别,但是记者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国企本应该作为绿色发展的先锋,当好其他企业发展的表率。但有的国企及其下属企业,在督察入驻前基本未专题组织学习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二是环保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相关规划部署体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够。部分国企总部名义上设置了安环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但实际上从未配备工作人员履行职能。同时,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能和人员均放在次层级控股公司,下属各层级企业环保专业人员严重不足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从整体督察情况来看,被督察的省属企业绩效考核中生态环保指标占比较少,部分企业环境处罚情况未被纳入考核,节能考核“走过场”,一些企业指标未完成却依然通过考核。同时,对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此外,被督察的省属企业还存在节能降碳不力、绿色发展成色不足等共性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共性问题,折射出的是如今一部分省属国有企业“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未得到根本扭转,减污降碳工作也只是走过场应付各种检查,长此以往,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省属国有企业,作为各省发展的重要源动力,更应该在我国积极推动绿色发展的号召中争先逐绿,只有这般,各地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才能优化发展,才能抢占可持续发展的先机,高质量发展道路才会越走越宽。(本报记者 邹祖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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