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国内资讯 国际视野 增绿举措 碧水行动 美丽中国 生态文明 绿色GDP 论坛
资源节约 创新发展 示范创建 地方故事 政策法规 生态科技 绿色产业 绿水青山剪影 视频
 当前位置: 首页 > 生态文明

 
内蒙古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加入时间:2023-11-2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俊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意见》明确了有限人为活动类型,并通过明确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办理程序、加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有限人为活动管理,进一步强化有限人为活动管控。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的“十种”情形。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有限人为活动,应避免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
  
  《意见》还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程序。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因自然保护地边界发生调整、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拟转采矿权、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五年一评估”以及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调整的,按程序办理;及时更新生态保护红线数据,生态保护红线按规定作出调整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程序申请更新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数据后,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执法督察依据。
[工业] 看粤东蓝色海湾如何转出绿色风电
[农业] 江西横峰用葛修复废弃矿山
[农业] 江西横峰用葛修复废弃矿山
[农业] 推动乡村振兴要着眼长远
[旅游] 做好文旅深度融合大文章
[林业] 守好一片杉林 引来百鸟栖息
[工业] 传统产业何以活力四射
[旅游] 提升消费能级 增强冰雪经济适配
广东让绿水青山变幸福靠山
两山理念深入人心 塞罕坝精神落
绿美广东:山水之间的生态进化
甘肃山丹改出绿水青山新生机
森林可持续经营绘就两山转化重庆
黄金以旧换新经营服务迎新规
各地多措并举推进住房以旧换新
云南多领域全方位推进无废城市建
团购物业试解老旧小区治理难
废弃建筑治理彰显城市智慧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构筑宜业宜居幸福家
云南多领域全方位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延边出台方案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城市更新好不好 宜居社区作参考
文化+让城市更美好
  关于我们 版权及免责声明 投稿征集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吉ICP备05008513号 网站备案证明 站长统计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吉林省节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节约网 吉ICP备05008513号-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