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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红土地 今朝绿生金
加入时间:2024-12-02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红色沃土,绿色赣州。
  
  扩绿、兴绿、护绿并举,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在深化集体林改的春风吹拂下,11月的赣南大地,依然绿意盎然,生机勃发。
  
  为进一步激发集体林业发展活力,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江西省赣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吹响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的号角,以改革之力赋能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做优做强林业特色产业,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着力提高集体林管理水平、林地产出率和林业发展整体效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提升山区林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努力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和谐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权分置”夯基础
  
  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是我国林权基础性制度,是党和国家对集体林权制度的政治宣示。江西省赣州市在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的过程中注重把政府、林业部门的引导性和市场自适应性进行有机衔接,实现协同推进,真正做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率先在崇义县开展责任山延包试点,批量将承包期限统一顺延至70年,完善有关工作程序,其他地方稳妥做好第一轮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不足10年的责任山延包工作。于都县选择新陂、禾丰、罗江、宽田等乡(镇)开展延包试点,拟定承包合同和台账样本,稳步推进延包工作。崇义、章贡、南康、赣县、信丰、于都等县(区)积极探索建立了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出台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和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发放全市首批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开辟了林业融资新路径。
  
  优化林权登记协同服务。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划转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实施,优化改进视频连线、精简材料环节等审核方式方法。林业、自然资源部门合力推进林权管理服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落实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有关工作,全市建立林权登记数据原始库宗地数约127万宗。
  
  加强林权地籍调查等社会化服务。安远、于都、龙南等县(市)将地籍调查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减轻林农办证负担。安远县探索林权登记新举措打造林权登记新体验有关做法入选“江西省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第二期)”。
  
  稳妥化解矛盾纠纷。赣州市林业、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做好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维护林地所有权人合法权益和林区秩序和谐稳定。林业部门立足职能常态化开展涉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扎实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规模经营增活力
  
  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可促进林权流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兴业,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的良性循环。赣州市在深化集体林改中注重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明显成效。
  
  扶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林业经营大户组建家庭林场,引导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充裕劳动力的林农自发自愿联合,细化投劳、投资、分配收益机制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支持林业经营大户或林业企业以租赁、合伙、入股等方式吸收林农分散林地组建民营林场,培育壮大一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升林地经营管理活力和效益。发挥国有林场联营带动作用,赣州市政府出台争创全国国有林场绿色发展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国有林场理顺管理机制、建立独立法人,健全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赣州市立足国有林场人才、资源、技术优势,大力开展“百场兴百业、百场带百村”、场外造林、联营造林等行动,探索“场村共建(国有林场+村组集体)”“场场共建(国有林场+民营林场)”模式,发展营林造林、林下经济等,扩大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安远县国有林场与22个村开展“场村共建”,流转林地面积1.2万亩,发展营造林9.27万亩,共建村增收870万元,该县探索“场村共建”激发集体林发展动能有关做法被列入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第一期)。
  
  推动林地规范流转。加强林权流转管理服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宣传、乡初审、县办理的林权流转管理服务机制,引导流转双方签订国家统一制定的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对集体统一经营林权严格落实《江西省国有林权和集体统一经营林权交易管理办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流转,对交易过程全程留痕监督,规范项目进场交易操作,有效防范流转风险隐患,促进森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近年来,根据省级适度规模经营奖补政策申报林地15.97万亩,获批金额564.56万元。探索企村合作、农户联营、托管经营等模式,将小农户分散林地进行集中,由国有林场、民营林场等开展集约经营,降成本、提收益。信丰县开展天然林(天保林)托管经营、商品林合作经营4.93万亩,章贡区开展集体林委托经营0.13万亩。
  
  探索林权收储体系建设。深化林权收储体系建设试点,崇义县组建林权收储服务平台,已收储林地1.22万亩,2024年意向收储林地5.76万亩。安远县、南康区等地结合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开展林权收储工作,其中安远县收储集体林地21.6万亩。
  
  金融支撑强后劲
  
  崇义县森林覆盖率由2012年末的87.3%增长到88.3%,活立木蓄积量由1386万立方米增长到2061万立方米,活立竹由9836万株增长到1.17亿株,实现了森林总量和森林质量“双增长”。走进崇义县,仿佛走进了一个绿色的世界。
  
  7月31日,全国首笔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在崇义县发放,崇义县森阳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当场获得60万元贷款。该公司负责人表示,60万元贷款真是及时雨,能解公司扩大养殖规模的燃眉之急,发展林下养殖“竹乡飞鸡”项目更有信心了!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赣州市在深化集体林改过程中,注重加强金融支撑,增强集体林地经营管理后劲,打造了一个生机勃发的绿色新赣州。
  
  用好林业金融产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宣传推广工作,创新油茶贷、林农快贷、好竹意贷、碳汇贷等涉林金融产品,充分发挥林业贷款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业产业发展壮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截至2024年上半年,全市林权抵押贷款金额108.45亿元、抵押面积609.63万亩。今年以来,除崇义县发放全国首笔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60万元、授信全省首笔森林康养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额度1000万元外,安远县出台“林农经济贷”绿色金融服务工作方案,石城县创新“绿享贷”授信及贷款合计6.5亿元,章贡区创新“绿业贷”向5家林业企业激活授信1340万元。全市绿色金融创新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
  
  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探索拓展“两山”转换通道。崇义县成立全省首家湿地资源运营中心,创新调查监测、生态修复、资源运营、开发融资等机制,发放全省首笔湿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000万元,目前共发放贷款金额2080万元。瑞金市湿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获益1200余万元,发展湿地生态产业,每亩收益达2万元。
  
  发展产业提质效
  
  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赣州市在深化集体林改过程中,注重做大做强林业产业,不断拓展“两山”转换通道,让山林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
  
  突出抓好油茶产业发展。强化油茶资源科学培育,先后实施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和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全市油茶林总面积突破315万亩,年产茶油超3万吨,油茶产业综合产值超140亿元,油茶林面积、产量、产值均居全省第一位。积极发展油茶科研质检、加工销售、精深加工、仓储交易、三产融合,推进油茶产业规模化、精深化。强化油茶科技推广,建立“1+4”油茶科技推广体系,建设100个高产油茶示范基地,开展油茶“局长送课到农家”“技能大赛”等科技服务活动,提高油茶技术服务水平。加强茶油品牌营销推广,实施“一县一城”赣南茶油营销战略,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推介和展示展销赣南茶油,不断提升赣南茶油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赣南茶油连续七年登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百强榜。
  
  创新发展林业产业。赣州市连续成功举办11届中国(赣州)家具产业博览会,南康家具品牌价值突破700亿元。积极推进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4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种植品种近40种,创建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8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7家。安远县建设森林食品产业园,入驻企业22家,签约总金额61.15亿元。赣州市出台促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市级专项资金,率先在全省将以竹代塑纳入扶持范围,持续建设一批毛竹笋用林示范基地,推进竹产业三产融合发展。上犹县建立竹产业科技创新转化模式,嫁接高校资源,建设林业科技小院、中国(上犹)竹科技创新中心,以竹产业龙头企业为引领,带动上犹及周边5.7万户农户、100余万亩的竹产业发展,户均增收1.2万元。
  
  积极发展森林康养旅游新业态。充分利用森林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协调医疗、养老、教育、体育等相关行业参与森林康养项目建设,近年来新增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单位5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4家,累计创建大余丫山、上犹牧心纪等省级及以上森林康养基地28个,建成森林康养林60万亩,森林康养步道160余公里。
  
  建强队伍优服务
  
  山林得绿、林农得利。赣州市在推进集体林改过程中,加强基层林业工作队伍建设,优化集体林地经营管理服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使集体林改变成真正的利民惠民工程。
  
  建好基层林业工作队伍。进一步强化乡镇林业工作落实,结合推行林长制工作要求,细化明确林业岗位工作人员、加强林业岗工作人员双重管理等措施,推动每个乡镇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员(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乡级林业工作,筑牢改革后林业服务群众的“连心桥”。兴国县明确从事林业岗位人员受乡镇、县林业局双重管理,信丰县派出14名专职人员充实到乡镇并明确为林业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县管乡用”。积极探索将林业政务服务前移的有效措施,在全省率先将人工商品林采伐审核审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强化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赣州市健全完善专职护林员“五统一”管理,整合优化专职护林员队伍5000余人,加强“两长两员”岗位培训,探索“队长+队员”管理模式,强化源头智慧化管理,严格落实护林员管理考核制度,将护林员上报事件与森林督查变动图斑比对情况作为护林员考核重要指标,实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探索组建片区服务监管队伍。探索分片区建立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站(执法管理服务队伍),衔接配合乡镇林业窗口,将林业管理和服务关口前移,打通服务基层、服务林农“最后一公里”。崇义县在全县组建四个服务站(执法中队),既加强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又加强对护林员、乡镇林长办及执法力量监管指导,其中横水站已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化验收,过埠站获评国家级“家乡的林业站”。
  
  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
  
  赣州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激活集体林发展潜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拓宽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强林业基层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更多首创性、系统性、集成性的探索实践,为全国、全省试点探路、提供有益借鉴,激发内生动力、优化发展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让昔日的红色圣地焕发出新时代的蓬勃生机。(霍兴华 黎林华 陈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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