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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借助科技手段全力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 |
加入时间:2025-04-23 来源:中国环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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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转变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把“非现场”执法监管作为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重要举措,依托“一中心二平台”,全力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有效提升执法质效和精准度。
依托非现场监管中心,实现执法监管精准发力
为主动适应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建设了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中心以视频监控为主要监管手段,在全市807家露天煤矿、洗煤厂、电厂、各重点排污单位和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8个自然保护区,以及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重点医疗单位共设置视频监控点位2007个。通过监控点位,对于发现的环境问题,第一次提醒改正,第二次予以警告,第三次立案查处,实现执法监管的精准发力。
中心建成投运至今,累计开展巡查5.2万家(次),发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5千余个,经提醒或警告后整改问题4859个,立案查处违法行为891个,真正实现了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
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实现执法监管远程把脉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方针,积极围绕生态环境数据管理和核心业务信息化支撑领域不断进行探索尝试,建设了覆盖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监控平台)。
监控平台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远程智能监管员,实现了对全市234家重点联网单位533个重点监控点排污状况的全天候实时监管,并可以有效识别和预警企业异常排放、超标排放等情况,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发挥了远程把脉的作用。
2024年,监控平台共推送异常数据线索1400余条,发出预警信息160余条,实现了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从传统末端治理到多流程预警分析的智能化转变。
依托移动源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执法监管智慧管控
移动源污染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全面推进移动污染源防治,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充分利用移动源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监管平台集成机动车尾气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道路遥感监测、柴油车智能终端监测、路检路查等监管数据的优势,对全市92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52家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机构、11条道路遥感监测等进行实时监测。通过系统告警、多级报表、综合数据分析等功能,可全面掌握全市各类移动污染源基本情况,实现对移动源执法监管的智慧管控。
监管平台投入使用以来,累计发现生态环境问题451个,提醒整改376个,立案查处75个,逐步实现移动源“非现场”执法监管效率最大化、执法监管效能最优化。
在依托“一中心二平台”的同时,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用电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助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稳步提升。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把“非现场”执法监管作为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切实减少对企业现场检查频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李俊伟 王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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