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国内资讯 国际视野 增绿举措 碧水行动 美丽中国 生态文明 绿色GDP 论坛
资源节约 创新发展 示范创建 地方故事 政策法规 生态科技 绿色产业 绿水青山剪影 视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源节约

 
中国消协提醒:拒绝天价粽子和过度包装
加入时间:2025-05-2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端午佳节将至,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崇尚节俭、反对浪费的“清新”过节风气,推动粽子回归节日食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5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粽子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提醒消费者拒绝“天价”粽子和过度包装。
  
  “天价”粽子是指价格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粽子。这些粽子通常采用高档包装,甚至搭配其他高档礼品进行销售。“天价”粽子伴随着过度包装和豪华混搭,已经脱离了食品本身的属性,成为人情往来和攀比关系的工具。商家推出“天价”粽子,是为了迎合部分消费者的虚荣心理,通过高价和奢华包装来牟取暴利。这种行为不仅脱离了端午节的文化内涵,让传统节日弥漫着功利的铜臭之味,还可能为各类贪腐行为提供便利,助长不正之风,影响社会公平,损害传统文化形象。
  
  中消协表示,为遏制“天价”粽子和过度包装现象,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粽子生产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和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销售粽子,应当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不得实施价格欺诈。
  
  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粽子,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做其他用途的包装材料。
  
  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粽子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粽子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
  
  电子商务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提醒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粽子销售时,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销售,不得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
  
  中消协提醒,过度包装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还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应选择简单、适度包装的节日商品;警惕那些打着“高档礼盒”概念的粽子产品,不要被其华丽的包装所迷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粽子,注意食品安全,检查产品外观包装,包装物应整洁完整,袋装产品应密封严密、无漏气现象;妥善保留发票等消费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
  
  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要理性消费,拒绝“天价”粽子,自觉反对奢靡浪费。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高价粽子实施重点监管,希望广大消费者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发现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或通过12315平台投诉反映。(记者 任震宇)

 

  
  

[旅游] 民俗游点燃消费热 周边游领跑假
[农业] 特色产业创新发展蝶变成金招牌
[农业] 打造井冈山品牌 推动老区乡村振
[旅游] 西藏游热度攀升高原文旅激活发展
[旅游] 文博场馆成城市旅游新地标
[农业] 土地生金:乡村经济增长新引擎
[工业] 走好制造业发展之路 总书记指明
[旅游] 饱览山川美 领略人文情
生态修复催生两山转化新样本
山西新绛多措并举全力守护绿水青
新疆阿克苏:生态+旅游让绿水青
云南龙陵:林下经济激活绿水青山
解锁青山绿水间的共富密码
中国消协提醒:拒绝天价粽子和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务用车优先选
反餐饮浪费 机关食堂怎么做
内蒙古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量突破10
有里有面 做好城市更新绣花功
看云南小渔村如何烤出乡村振兴新滋味
未来5年 城市将有这些新变化
逐浪智慧新蓝海 养老产业如何破解需求
上海老年人口超577万 持续探索如何
  关于我们 版权及免责声明 投稿征集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吉ICP备05008513号 网站备案证明 站长统计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吉林省节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节约网 吉ICP备05008513号-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