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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五水共治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
| 加入时间:2025-11-20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李俊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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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在黄河流域9省(区)中属于水资源短缺地区,“十四五”以来,立足黄河流域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匹配的实际,内蒙古从“管水、节水、治水、增水、活水”五方面协同发力,不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大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力保障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在管水方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面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目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推动目标达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黄河流域1个地表水超载盟市、30个地下水超载(采)旗县实行限审限批;推行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逐步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显现。
在节水方面,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2024年流域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4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2。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开展“节水行动”,印发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从9个方面制定了30项具体举措,并建立调度督导机制,目前各项节水任务有序推进,黄河流域完成年度目标约90%,预计年底前可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在增水方面,着力用好非常规水这一“第二水源”,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再生水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在取水许可办理中优先配置再生水,实现能用尽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入围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城市,黄河流域非常规水利用量较2020年提高27%,有效缓解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
在治水方面,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全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取用水管理大起底、地下水保护专项行动等,不断加大违规取水整治力度,黄河流域取用水秩序明显好转。扎实推进鄂尔多斯台地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各盟市通过实施高效节水灌溉、置换水源、调整种植结构等措施累计压减超采水量4.19亿立方米,流域内治理区地下水水位基本呈稳定或回升趋势。
在活水方面,印发《关于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活跃的用水权交易市场。黄河流域累计转让黄河水权指标5.51亿立方米,有效破解流域工业发展用水难题。与四川省达成两笔跨省区黄河水权交易。同时,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积极推行“合同节水”“节水贷”“水权贷”等模式,形成多元化的节水产业市场,有效助推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的提升。截至目前,通过“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累计达4.74亿元,“节水贷”“水权贷”累计融资达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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